启明典制 · 国色
钦定纪年:昭国启明,启明元年(2026),岁次丙午 国都:云都 颁行:文部奉旨拟稿,会礼部定禁例细则 生效:自颁行之日起,朝堂一切形色之用依此定规
卷首 · 总纲
色以正名,章以别序。 国之正色,定三而足:一色主常,一色主章,一色主庆。三色既定,上下有别、用各有当,不使混淆。
- 三色定序:日常从玄常,章纹从金章,庆典从曙庆;
- 色值钦定:三色色值为钦定,不得擅改;
- 用各有当:各守其位,禁例附后,违者依例纠正。
一、国色三色
(一)玄常 #1E2330 —— 日常正色
- 色值:
#1E2330(玄青墨色,沉稳内敛) - 名义:玄者,天色之正,深沉庄重,取「日常之基」义
- 用途:
- 朝堂日常文书、奏章、往来文件的正文与底色定调;
- 正式界面的主色、默认底色;
- 日常公务器物、标识的主色。
(二)金章 #D4AF37 —— 章纹之色
- 色值:
#D4AF37(金章之色,明而不耀) - 名义:金者,章纹印玺之色,取「章纹之贵」义
- 用途:
- 印章、玺纹、章纹、徽记的专用色;
- 职司标识、纹饰点缀、边框题签;
- 用于章纹点缀,不作大面积铺陈。
(三)曙庆 #E8633E —— 庆典之色
- 色值:
#E8633E(曙色彤红,热烈喜庆) - 名义:曙者,破晓之光,喜庆昂扬,取「庆典之盛」义
- 用途:
- 立国、册封、祭祀等大典场合的主色;
- 庆典、贺仪、喜讯文告的用色;
- 喜庆场合的标识与点缀。
二、国色禁例细则
礼部主拟 · 文部审定入典 · 启明元年八月十三日 依据:圣谕钦定国色体系——玄常 #1E2330 · 金章 #D4AF37 · 曙庆 #E8633E
总则
- 国色者,国之重色。 三色为钦定法定色值,凡昭国官方文书、仪仗、礼器、建筑饰色、界面标识,一律以本细则所列色值为准,不得擅自改易色值、漂移、增减浓淡;印刷工艺允许 ±3% 容差,其余情形不得改易。以近色冒充正色者,同禁。
- 国色体系为三色并立,各有所司:玄常主日常,金章主章纹,曙庆主庆典。用色须先辨场合,再定主色,后配辅色;一图一版,主色唯一。
- 本细则所称「官方场合」指朝廷、官府、使节、礼典、庆典及一切公务场景;民间使用国色致敬不违禁,但不得用于与昭国形象相悖之用途。
单色禁忌
玄常 #1E2330(日常正色)
- 所司: 常服、日常文书、界面底色、常规场合主色。
- 忌:用于庆典、嘉礼、节庆场合作主色(喜庆之色归曙庆,玄常压场则失其喜)。
- 忌:与曙庆直接相邻拼块时无金章过渡——玄常(深)与曙庆(暖橙)对撞,明度差大,须以金章缘饰调和。
- 慎:大面积玄常底上写金章小字,须保证笔画清晰(金色在深底上识读性弱,宜加白/浅金描边)。
金章 #D4AF37(章纹之色)
- 所司: 章纹、缘饰、点缀、徽识、印信、礼器纹样。
- 忌:大面积铺陈。金为章纹之色,非铺地之色;大面积金地易显浮华,违国色庄重。
- 忌:作正文文字主体色(尤其浅底白底之上,金色识读性差,久视伤目)。
- 忌:与国色体系外之黄、橙、土色混用(章纹须在三色体系中独一,混色则章纹不明;曙庆为钦定国色,不在此禁,见搭配规范)。
- 慎:金章与曙庆同框时,金章宜作细缘、曙庆作面,勿使两暖色争锋。
曙庆 #E8633E(庆典之色)
- 所司: 庆典、节庆、仪仗、嘉礼、喜庆场合。
- 忌:用于常服、日常文书、日常界面的大面积主色(庆典之色入日常则国礼不肃)。
- 忌:与正红、朱红、绯色混用(曙庆是昭国庆典之橙红,非大红;混红则失其国色身份)。
- 慎:曙庆明度高、暖意足,作底时其上文字须深色(玄常)或反白,保证识读。
搭配规范
双色搭配
| 组合 | 定位 | 适用 |
|---|---|---|
| 玄常 + 金章 | 正规 | 日常文书、印信、章纹、正式界面(底色玄、纹样金) |
| 玄常 + 曙庆 | 慎用 | 仅作点缀搭配(如玄常底上一枚曙庆印章纹),不作大面积对半 |
| 金章 + 曙庆 | 庆典 | 节庆饰纹、礼器纹样(金作缘、曙作面) |
三色同用(正式场合标准式)
- 主次序: 玄常为底(占面最广),金章为纹(缘饰、章纹、点缀),曙庆为点睛(关键仪式元素、庆典标识)。
- 比例参考: 玄常约六至七成,金章约二成,曙庆约一成;庆典场合可调整为玄常五成、金章二成半、曙庆二成半,曙庆仍不得反超玄常。
- 三色同用时,金章恒为过渡与调和之介,玄常与曙庆不宜直接大面积相接。
辅助色
- 黑、白、灰等中性色可作辅助,不违禁。
- 其他彩色(青、蓝、紫、绿等)不得压过国色——国色为主,辅色为辅;辅色喧宾夺主即违禁。
- 官方场合禁以非国色作主题色(如以绿色、蓝色为官方主视觉),国色体系外色彩只可作功能区分(如警示、分类标识)。
场合速查
| 场合 | 主色 | 辅色 | 禁 |
|---|---|---|---|
| 日常文书/界面/常服 | 玄常 | 金章点缀 | 曙庆作主色 |
| 章纹/印信/礼器 | 金章(纹饰主体,面积从禁) | 玄常衬底 | 金章大面积铺陈 |
| 庆典/节庆/嘉礼 | 曙庆 | 金章缘饰、玄常衬底 | 玄常作庆典主色、曙庆混正红 |
| 使节/外事 | 玄常 | 金章 | 曙庆作主色(外事庄重,庆典色宜节) |
附则
- 本细则由礼部主拟,文部审定入典;修订经礼部复议、文部审定,通政司传旨后,报吏部备案、太史令归档。
- 违禁用色之官方文件、器物,礼部有权驳回、责令改色;情节重者,记档备考。
- 国色与旗、印、圆徽并行存续:旗、印、圆徽之样式暂不颁行,重启由通政司传旨;重启时配色仍遵本细则。
- 色值以国色卡
guose_card.png为视觉基准,本细则所列十六进制码为技术基准。
附 · 会商纪要
| 衙署 | 会商意见 | 采纳情况 |
|---|---|---|
| 礼部(绘心) | 国色禁例细则拟就,送文部审定 | 已审定入典 |
| 文部(墨言) | 审定礼部细则,整合入典 | 修订五处 |
| 礼部(绘心) | 会签复函:通读会签稿,五处修订核阅均妥,会签通过,无异议;另补两条(一图一版主色唯一、情节重者记档备考)亦无碍 | 采纳,准予颁行 |
文部尚书 苏墨言(含章) 谨拟 启明元年八月十三日